一、案情:项目未获审批无法开工
原告与被告签订产业园装修意向合同,约定:工程总价款为6000万,原告缴纳意向定金100万。
后来项目未获政府审批,原告起诉要求解除合同,双倍返还定金200万。
二、一波三折,一年多没有判决
我们代理原告,被告抗辩:我方没有根据合同进行方案设计,导致被告无法获得政府审批。
我方指出,由于未获得政府审批,无必要进行方案设计。而且,双方签订的是装修合同,政府审批事项与原告无关。
开庭后1年多没有判决,法官在电话中多次指出,我方没有进行方案设计属违约,无法支持我方请求,建议撤诉。
我方顶住了压力,最终,法院判决被告返还我方定金150万元。
三、办案心得
1、多与当事人交流,全面掌握案情,避免对方突然抛出的情况,事先没有准备。
2、抓住案件核心,本案的核心在于:原告的义务是施工,不是项目审批。
3、顶住法官的压力,本案法官建议原告撤诉,我们坚持不撤诉,并严肃表达我方的理由。